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而制定的行政法规。该条例最初于2003年3月11日公布,并在2009年1月24日进行了修订。条例适用于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
13593742886 立即咨询发布时间:2024-09-10 热度:63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而制定的行政法规。该条例最初于2003年3月11日公布,并在2009年1月24日进行了修订。
条例适用于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不适用本条例。
条例规定了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并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此外,条例还强调了国家鼓励特种设备节能技术的研究、开发、示范和推广,以及实行特种设备责任保险制度,提高事故赔付能力。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种设备局在2024年7月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进行了进一步的修订,并公开征求意见,以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提到的特种设备具体包括以下八大类:
锅炉:包括蒸汽锅炉、热水锅炉等。
压力容器:指盛装气体或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
压力管道:最高工作压力≥0.1MPa(表压),且公称直径≥DN50mm的管道。
电梯:包括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起重机械:起重量≥0.5t的升降机,起重时≥1t,且提升高度≥2m的起重机和电动葫芦。
客运索道。
大型游乐设施:速度≥2m/s或高度距地面≥2m的设施。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如叉车、游览车等。
这些特种设备因其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因此受到严格的安全监察和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主要内容包括:
特种设备的定义和范围:条例明确了特种设备的定义,即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
安全监察原则:条例强调了安全第一、依法监察、全面覆盖和预防为主的原则。
生产和使用管理:规定了特种设备的生产许可、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等要求。
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条例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并对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违反条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罚款、吊销许可证、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监督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检查,包括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以及对不合格单位的整改和处罚。
检验检测机构的要求:条例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条件、人员资格、检验检测活动的规范性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特种设备目录的制定: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并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这些内容共同构成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法律框架,旨在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新变化:
明确了电梯检验、检测分开:电梯使用单位需要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自行检测,如果不具备自行检测能力,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单位承担检测工作。未经检测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对地方政府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强化了地方政府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中的责任,包括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协调机制解决重大问题等。
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责任:电梯使用单位可以选择取得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电梯的改造、重大修理,承担改造、重大修理的单位需对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
电梯质量保证期:电梯的制造、改造、修理单位应明确所制造、改造、重大修理的电梯的质量保证期限不得低于五年,并在质量保证期限内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存在质量问题的主要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
电梯应急救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将电梯应急救援纳入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公共服务平台,统一协调指挥电梯应急救援工作。电梯使用单位在接到电梯故障报警后,应立即组织救援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鼓励电梯安全保险模式:推广应用“保险+服务”等电梯安全保险模式,以提升电梯安全治理水平。
这些修订内容体现了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在电梯安全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以提高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和应急救援的响应能力。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而制定的行政法规。该条例最初于2003年3月11日公布,并在2009年1月24日进行了修订。条例适用于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